1509年7月10日,约翰·加尔文出生于法国,迄今五百年。这五百年来,基督新教的神学,可以说处在加尔文时代。时至今日,主流神学依然是加尔文主义,神学院的系统神学教育可以说是从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开始的。加尔文的五百年是值得纪念的。
 WORLDmag 为加尔文五百年做的“蛋糕”,上面的加尔文头像也显得可爱多了
神学是一门很奇特的学问。别的学科都是建立在人的理性与思考上的,而神学却是人通过理性以及灵性对神的话语的领悟。在别的学科,有个人独到的见解就可以开山立派以至于功成名就,但是在神学领域,标新立异与众不同却很可能走到异端。这是因为别的学科并没有绝对标准,能够自圆其说就是成功的基础,若是能够说服他人,或许就能飞黄腾达。神学不然,圣经是绝对真理,一个真正优秀的神学家不能够走到圣经之外,也不能将自己的见解加入圣经。看起来仿佛是带着“锁链”跳舞,其实在神的旨意中,祂给予最大的自由。
加尔文的神学也称为“归正宗”(Reformed Theology)神学,其意思就是说并不是另立一派,而是要溯本清源,回归圣经的真理。这个回归从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中开始。天主教会逐渐高举教会的遗传、将圣经束缚在经院神学之中时,马丁路德从“罗马书”重新找到了“因信称义”的真理,动摇了用人的智慧和汗水苦心建立起来的中世纪“基督教”帝国。马丁路德标榜“五个唯独”(唯独圣经、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唯独基督、荣耀唯独归于上帝)成为基督教新教的风向标。这五点并不是从路德来的,因为路德并不是高举自己,乃是高举圣经、高举基督。
加尔文总体上也是遵循了这样的原则,根据圣经阐述问题。查考加尔文的神学观点,其实并没有什么是首创,都是从圣经中总结,也是古代教父所提出过的。加尔文的贡献在于将这些零散的观点汇集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自恰的神学系统。四卷《基督教要义》,以现在的视角看来,差不多涵盖了系统神学的大部分内容。由于其清晰明了的系统性,加尔文的思想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加尔文不仅著书立说,还在日内瓦进行宗教改革实验,使瑞士这个小小的城邦成为新教的一处圣地。当然,这一个试验并非没有缺点。在日内瓦施行加尔文主义所爆发的一些问题,陆陆续续在欧洲其他地方也开始发生。于是就有了加尔文派信徒(改革宗或译归正宗,包括长老会、公理会、和加尔文派浸信会等)和天主教徒、圣公会、路德宗(信义宗)、再洗礼派等等诸多的纷争,特别是发展出的对“预定论”的极端解释,在改革宗内部也出现了不同的看法,这就是荷兰的以亚米念(Jacobus Arminius,又译亚米纽斯、阿米尼乌斯、阿民念、阿明尼乌)为代表的“抗辩派(Remonstrants)”。
亚米念派提出了五个要点,来反驳加尔文主义;为了反驳亚米念派的反驳,加尔文派也提出了加尔文主义五要点(TULIP),针锋相对,兹简述如下:
- 亚米念派强调“自由意志”(Free Will),认为人并未完全堕落,仍可以凭自由意志接受救恩;加尔文派强调“完全堕落”(Total Depravity),认为人不靠着神的帮助完全不可能信靠耶稣。
- 亚米念派支持“有条件的拣选”(Conditional Election),即神的拣选基于神预知此人将会信主;加尔文派支持“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即神的预知完全基于神的计划和旨意,只与神有关,和人的决定完全无关。
- 亚米念派持有“普遍的救赎”(Universal Atonement)观点,认为神不愿一人沉沦,基督为人人死,那些按照“自由意志”愿意相信的人得到救恩;加尔文派坚持“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观点,认为基督的救恩足够给每一个人的,但是基督只为那些预定得救的人死。
- 亚米念派声称“可以被拒绝的恩典”(Obstructable Grace),认为神愿意万人得救,但是人可以使用“自由意志”来拒绝神“普遍的救恩”;加尔文派相信“不可拒绝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又称为“有效的恩召”(The Efficacious Call of the Spirit),即认为得救是圣灵特殊的恩召,是不可拒绝的。
- 亚米念派认为信徒可能“从恩典中跌落”(Falling From Grace),即信主之后可能在此失去救恩;加尔文派相信“圣徒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俗称“一次得救永远得救”(Once Saved Always Saved)。
加尔文和亚米念两派的争论成为整个新教世界最主要的神学问题。其实1564年加尔文去世的时候,1560年出生的亚米念才4岁,这两人从来没有直接的交锋。当亚米念扛起抗辩派大旗的时候,所面对的是一批加尔文的追随者,TULIP五要点也并非加尔文所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强化了的加尔文主义。后来这些观点都开始往多个方向发展,于是两派都有极端、温和等多种观点,形成了宗派之间的分歧,也在宗派内部产生纷争。
这个争论,中国教会也不能幸免,比如曾经沸沸扬扬的“得救”问题。在西方世界,改教之后信仰总体上没有受到大的逼迫,这个问题也不这么突出;在60年来的中国教会,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酷的逼迫,有一些曾经为主做工的弟兄姊妹放弃了信仰,因此“多次相信多次得救”、“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还是“信到底救到底”,种种说法的讨论不再是纸上谈兵,而是面对残酷的历史事实所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
这样,在纪念加尔文五百年的时候,我们所关心的不仅是历史上的一位神学家和一场旷日持久没有止尽的争论,更要紧的是教会将走向何方。
我们看到,加尔文和亚米念的这一争论,越来越走向与教义的争端,而非通过查考圣经去体察神的心意。前面提到,一位真正优秀的神学家,是放下自己的观点,回归到圣经的人。加尔文主义有多少圣经、多少加尔文自己的东西;亚米念主义有多少圣经,多少因为反对加尔文主义而加入的人的逻辑,其实我们看到,随着争论的升级,可能越来越多的个人的观点被参杂进去。而教会也因为卷入纷争而受到损害。
教会所要走的路,并不是一条高举教义、用(属灵的?)恩赐来压倒别的看法的道路,而是一条遵循神的旨意、尽心尽力尽意尽性爱主我们的神并爱人如己、活出基督复活的生命的道路。教义的争端可以帮助我们增长知识,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认识真理,但是并不会在生命上改变人。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在这些信仰的问题上不应该有立场。每个人祷告读经,都得到神的光照,并且照着神给个人的恩赐,领受圣经的真理。因此面对教义问题,我们从圣经中将会有所领受。那么我们就应该凭着信心持定从神而来的亮光,但是也不要因为教义观点的不同而否定别人爱主的心和主内的生命。宗派可能是因为教义的异同而分裂或联结,但是将我们联结在一起的不是教义,而是爱我们并且为我们死的救主耶稣基督。
教会走这样生命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弱化神学和教义,而强调遵守基督徒道德,过得胜的生活。在中国,王明道先生可以说是弱化神学、强调生命的典范。王明道写作的时间大约是从1927年至1954年,著述数百万字,除了《重生真义》等少数文章谈及一些神学立场,其余大部分在教导信徒如何过圣洁的生活。王明道先生曾经有这样一个趣事,1925年6月,中国教会七位备受尊敬的人物聚集讨论一个重大议题:如何工作以保守圣经真理,因此决定组织“笃信圣经会”,并且讨论该组织的信条。因为圣经中没有直接提到“三位一体”这个词,王明道先生(25岁)当时并不明白三位一体的意义,所以在投票通过此信条的时候,王明道并没有举手,这样这个信条就没有通过(参《受伤的勇士--王明道的一个世纪》第121-123页)。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说王明道是否认三位一体的异端,他后来也说过当时是“年轻不懂事”(同上,第65页),而是要说明一个态度:“三位一体”是一个教义概念,虽然有充分的圣经支持,但是这个词本身毕竟在圣经中没有出现过,而是从圣经中得到的一个教义。我们要知道的,最重要的是圣经,其次才是从圣经中得来的教义,最末才是圣经中不是特别明确的一些教义争端。
下面翻译了一篇文章《从亚米念主义,到加尔文主义,到圣经所说的:一份个人的见证》(FROM ARMINIANISM TO CALVINISM TO THE BIBLE:A PERSONAL TESTIMONY),这篇文章讲到作者如何从一个亚米念主义者,成为接受了四个要点的加尔文主义者,后来通过读经发现加尔文主义的观点虽然有圣经根据,但是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圣经的论述,并且最终成为一个相信圣经的话语,而不是人对圣经的解释的信徒。在具体的问题上,我和该文作者观点不尽相同(总体上我个人的领受比作者更接近加尔文的观点),但是其态度和王明道先生是如出一辙的,正如作者在文章末尾所劝告的,“信徒应当花更多的时间在神的话语上,而不是去追随某些人和阅读那些关于神的话语的书籍。”
加尔文诞生五百年,争论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如果中国教会继续争吵于“得救”等问题,或许也将是无穷无尽的。西方教会的教训应当引以为鉴。五十年代当有人问到杨绍唐牧师关于中国教会的道路时,杨绍唐回答说“走王明道的路”。当时那句话指的是王明道先生与“不信派”(现代派/自由派)分别的道路;而如今看来,这句话可以赋予另一种含义,那就是走王明道先生所遵行的弱化神学问题、强调信徒属灵生活的道路。
从亚米念主义,到加尔文主义,到圣经所说的:一份个人的见证
FROM ARMINIANISM TO CALVINISM TO THE BIBLE:A PERSONAL TESTIMONY 作者:Peter L. Laitres
原文地址:http://www.peterlaitres.net/arminian_calvinist.htm
简介
本文写作的目的并非要毁谤中伤或贬低那些持定亚米念主义或加尔文主义立场之人的属灵生命。这仅仅是一份个人的见证,写到关于我从神的话语中所学到的。写作此文的时候,我真诚地希望那些持有不同观点的人不是从他们偶然接受的神学立场,而是能够严格地从圣经的角度来审视他们所相信的关于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的观点。本文的目的绝非开启一个令人生厌的辩论,而是希望激励信徒自己去查考圣经的真理。
我在写作的时候,时刻考虑到本文的主要读者将是我的独立基要派浸信会会友。因此本文并非高深的、令人头痛的象牙塔式的神学讨论,而是单纯的论述在过去的18年中我对此问题的学习。
重生于亚米念派教会
我于1981年平安夜在关岛美国空军服役时得到了重生。一位同事在他的生活中一直为主作见证。我感谢神,祂用着这一位主内的弟兄打破了我一切罪的捆绑和心中的愚昧,带领我接受荣耀复活的主作我的救主。
我得到重生的教会是Yigo神召会(Yigo Assembly of God)。我在罗马天主教会出生成长,后来失去了信仰,堕落于年轻人最严重的黑暗中。此时在某些神召会教会中狂热的灵恩运动(charismatic movement)还没有发生,他们虽然是彻底的五旬节派(Pentecostal),但是在那个时候实际上比较接近基要派(fundamentalism)。在末世论上,他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大部分神召会会友相信“部分被提论”(partial rapture theory;该理论认为并非所有信徒都会被提,而是只有那些警醒等候的信徒才可能被提。他们的理论依据是十个童女的比喻。--译注)。神召会如同我所知道的五旬节教会和灵恩派教会一样,都是极端的亚米念主义。他们强调一个人可能失去救恩[1],一些著名传道人常常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和加尔文主义。这并不奇怪,因为整个(灵恩)运动都是基于经验的。更进一步,他们的教义认为救恩并不足够,一个人还必须必须通过方言的恩赐领受圣灵的洗。这是神召会官方的教义,你可以从这里查到[2]。我从来没有方言的经历。事实上,尽管我当时无知,也并未学过,我仍然知道在那个教会中有一些不正确的教导。
回到我们要着手的问题。我曾经认为信徒会失去救恩。这个说法对我讲得通:既然我求耶稣来拯救我,我为何不能放弃这种愿望回到我堕落的状态中去呢?公平地说,必须指出这个事实:亚米念主义者关于怎样会导致失去救恩,有着很大的分歧。大多数亚米念主义者,我称之为主流亚米念派,认为失去救恩是个人长期背教并且最终完全失去信仰的结果。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有得救的确据,但是如果一个人失去了得救的愿望,那么他将重新堕落。其他的(亚米念派)教会,比如五旬节派教会(the Pentecostal Church of God),他们相信信徒每次犯罪,他/她就会失去救恩,直到他们悔改、重新与神和好。显然这是一种极端的观点,但是我遇到不少人,虽然在不教授这种观点的学校中读完了4年的学院教育,他们还是告诉我这就是其应有的方式。当然,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位宣扬此观点的人,虽然他离婚了,却仍使用教会(the Church of God)的执照讲道,尽管他并不知道他是前千禧年派、后千禧年派还是无千禧年派。这样,将所有亚米念主义者判定为无知显然是不公平的。
间断6年之后,受浸并称为浸信会会友
这样,我重生后的几个月就离开了教会,在将近6年的时间中都没有返回。当神抓住我心的时候,我于1988年1月3日返回教会并且在那年的复活节受浸。尽管我成了一名浸信会会友,但我仍然相信一个人会失去救恩。这种信念并非基于圣经的(我当时几乎不读经),仅仅是因为我被亚米念主义者教导说那是符合逻辑的结论。作为一个浸信会教会,这间新的教会相信救恩是稳固的。他们是温和的加尔文主义者。我开始在自由大学(Liberty University)上一些课程。通过Ed Dobson的教导,我开始看见救赎是上帝神圣的工作。
成为四要点加尔文主义者
(加尔文主义者为了反驳亚米念派的观点,提出了加尔文主义五要点,即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堕落、Unconditional Election无条件的拣选、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赎、Irresist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圣徒永蒙保守,英文所写为TULIP,合“郁金香”之意。这里提到四要点加尔文主义,即作者相信除了Limited Atonement之外的其余四点。--译注)
当我继续学习,我放弃了所有的那些观点,成为了一位四要点加尔文主义者,接受了被称为亚目拉督假定普救论(Amyraldian hypothetical universalism,即四要点加尔文主义--译注)的观点。这是一种调和“特定的救赎”(通常指加尔文主义TULIP五要点中的“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为五要点加尔文主义的基石)和亚米念主义的普救论的观点。其教导说基督平等地为了所有的人受死,并且为每一个人普遍地提供了救恩。这种观点强调神不愿意一人沉沦(结18:23,33:11;彼后3:9),并且基督为了众人献出自己(赛53:6,罗5:18,约一2:2)。我至今仍然相信这种关于救赎的观点,尽管这不是系统加尔文主义的一部分。许多信徒用这种观点取代“有限的救赎”,与加尔文主义其他四要点相配搭。
“真正”的加尔文主义者拒绝四要点加尔文主义
这样就铺设了一条成为四要点加尔文主义者的道路,也就是我在几年间宣称我所相信的。通过学习神的话语,我开始看到不同的事情。一次初步的读经就反证了TULIP五要点的解释,因为圣经中明确地说基督为人人死。如果基督宝血的救赎功效并不是为了所有人,那么救恩给予所有人这件事就是虚构的。然而,整本圣经充满了关于基督救恩的宇宙性与对于那些拒绝神白白给予的救恩的人的定罪这两方面的论述。加尔文主义者做了一些辩解,大意是说逻辑其实并不重要,这个我们所不能明白的事实正是证明了神隐秘的工作。这对我而言是荒谬的。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使整个加尔文主义的毛线球被解开了。在读了Loraine Boettner、Cornelius Van Til和其他加尔文主义者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后,(我明白了)浸信会会友声称他们是加尔文主义者其实是错误的。一个人要么接受整个(加尔文主义)系统,全部的五点和相关的教义,要么就拒绝它。这是改革宗(Reformed)/长老会(Presbyterian)这些真正的加尔文主义者所说的。他们认为浸信会中的加尔文主义者是假冒的。我开始看见加尔文主义是一个完整的教义系统,如果坚持其中一个,那么就必须接受全部(包括“立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如果去掉这一点,对加尔文主义的“证明”就消失了)(圣约神学是一个阐释圣经的系统,……分为三个约:行为、救赎和恩典的约。圣约神学指出,神在最初已与亚当立了一个行为的约,应许顺服的得永生,不顺服的要死亡。自亚当犯罪后,死亡临到人类。但神以恩典的约去解决这个人类困境,使罪和死的问题得以解除。基督就是神恩典的约最后的中保。选自《慕迪神学手册》,--译注),否则就全部不接受。这些“真正”的加尔文主义者就如同一个停止的钟,每天有两次,他们碰巧是正确的!现在,我不能同意他们了,他们认为基于神的先见(或译预知)的拣选就是亚米念主义。尽管历史上有一些例子是这样的,但是事实上如今许多亚米念主义者是否认任何形式的拣选。
从圣经中学习加尔文主义得到新的结论
当一个人开始一节一节地查考圣经,遇到那些所谓支持加尔文主义的经文,他就会对整个体系非常警觉。它是基于一些相当难以吞咽的神学假设。其中之一是说(旧约时代的--译注)以色列人和教会是同等的(这是加尔文注意和圣约神学的一条基本教义)。以弗所书2章14-18节将以色列人和教会非常明确的分开,新约的其他经文也是这么说的。这也基于一个被称为“神的拣选与人的堕落的顺序论”(Lapsarianism,讨论在创世之前,在神的意念中关于神的拣选和人的堕落的顺序的问题,分为Supralapsarianism/Antelapsarianism即人类堕落前神拣选论和Infralapsarianism/Sublapsarianism/Postlapsarianism即人类堕落后神拣选论。多数加尔文主义者对两者都否认,认为神的心意是永恒的。其他加尔文主义者(以及许多非加尔文主义者或亚米念主义者)也拒绝这种观点,因为他们认为任何关于神的心意的顺序的问题都是不必要的和基于某些假设的猜测--译注)的假设。他们讨论亚当的堕落在神永恒的计划中的何处发生。极端加尔文主义认定“人类堕落前神拣选论”,这是一种异端的教条,认为神从未拣选者的死亡和刑罚中得到乐趣。我将不深入这个问题,因为其仅仅是人类的推理。我开始看作为浸信会信条的“费城信仰告白”(the Philadelphia Confession of Faith,1742)。许多用以支撑其论点的经文是可笑的。比方说,对于即将成为信徒的人的“有效的恩召”(effectual calling,指的是神所成就的工作,让人觉悟自己的罪恶和苦难,又光照人心,是人认识基督,并且更新心志,能够接纳福音中所白白传授给我们的耶稣基督;和加尔文主义第四点“不可抗拒的恩典”有关--译注),这一论点是被诗篇110篇第3节和雅歌1章4节这两节经文所支持的!我几乎不能想象它们是清晰的救恩论的信息。同样在第十章,婴孩的救赎被约翰福音3章3节、5-6节所“证明”!我还可以列举出无数的例子,但是这些已经足够了。我稀奇有多少声称相信“费城信仰告白”或“新罕布什尔告白”(the New Hampshire Confession)的基要派浸信会会友曾经读过这些文档并且查阅过这些陈述中所给出的经文?
在两位追随者[3]所写的捍卫加尔文主义、名为《加尔文主义五要点(The Five Points of Calvinism)》的书中,他们提供了马太福音1章21节这样奇怪的证据来支持“有限的救赎”,这节经文说,“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这节经文和救赎的范围有何相干?好吧,加尔文主义者说以色列人等同与教会,这样基督仅仅为了属灵的以色列人(指教会--译注)而死。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看见,这里面有许多臆测是没有办法得到圣经支持的。当我一页一页翻看此书的时候,我开始明白的看见加尔文主义在时间开始以前所选定的皇帝其实是没有穿衣服的。
当我更多的研究这个问题,我越来越发现加尔文主义五要点(TULIP)中的任何一条都不能够被圣经所支持。没有一个加尔文主义要点可以直接被引用的经文清晰地证明。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要说基督为所有人死,我可以指出一系列经文,例如约翰一书2章2节,希伯来书2章9节等等。如果加尔文注意对于救赎的观点和解释是正确的,那么提摩太前书1章15节,“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这句话就可以用来证明只有选民才是罪人!(感谢Dan Mitchell博士提供这一点)(这里的逻辑是如果基督只为选民死,这节圣经说基督为了罪人死,那么非选民就不是罪人,因为按照这个观点,基督并没有为他们死。--译注)这样,一旦TULIP的薄木板被剥掉一层,我们就会看到全部的五点都倒塌了。关于“不可抗拒的恩典”的教义是另一只纸老虎。在费城信仰告白中,以弗所书1章19-20节被用来证明这一点。我看不出在这两节经文中有任何关于“不可抗拒的恩典”的教导。我倒是知道有几处经文指出罪人因为不接纳神的恩典而遭到惩罚,例如马太福音23章37节,“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彼得后书2章19-2节等等。关于这五点还有许多其他可说的,但是这已经足够了[4]。并没有证据来证明“无条件的拣选”和“完全无能力”(费城告白第十章,谈到人“并没有能力”)中的任何一条。更进一步的,使用“圣徒蒙保守”这一术语并不能按照圣经的意思表达出神的子女得到永远的救恩这一真理。需要补充的是,“圣徒蒙保守”这一术语背后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可惜的是这个非圣经化的命名。小结一下,没有任何直接的经文支持五点中的任何一点,但是却有一些清晰的经文去反驳他们。这样,在挣扎中,我放弃作为四要点加尔文主义者,而是决定严格相信圣经在这些以及其他问题上直接的教导,没有加添,也没有减少。
圣经教导了什么?
- 神是主宰(腓2:13):没有人否认这点,尽管亚米念主义总体上弱化了神的主权。神可以做一切祂所喜悦的,但是圣经同样也教导说神给了人自由意志。
- 人是有责任的(约8:24):再说一次,这是加尔文主义者严重偏离(真理)的地方。在圣经中神不会让人负责,除非祂给了人一条退路,这样,祂在基督里清楚地给了所有人救恩。所有加尔文主义者用以“证明”他们观点的信息总是附带有人的责任的。请仔细阅读约翰福音6章37节、40节和44-47节,以弗所书1章3-14节(特别阅读12、13节),彼得前书1章2节[5]等等,你会看到这个真理。
- 救恩是白白的(弗2:8),救恩是永远的(来5:9)。
信徒在基督里永远安全。这是为什么圣经称之为“永生”。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我还在疑问信徒是否会失去救恩的时候,Ed Dobson博士对约翰福音10章27-29节的讲解。他教导说,神的话清澈透明地阐述了救恩是永远的:我是神的孩子,并且这个关系永远不会被打破(罗8:35-39)。
这样,我从亚米念主义者,成为了加尔文主义者,而现在仅仅单纯地相信神的话语。从这二十年漫长的神学历程中,我得到这样的结论,就是信徒应当花更多的时间在神的话语上,而不是去追随某些人和阅读那些关于神的话语的书籍。
[1] “鉴于圣经教导信徒的救恩的安全取决于在生活中与基督的关系(约15:6)、鉴于圣经呼召(信徒过)圣洁的生活(彼前1:16,来12:14)、鉴于关于一个人的名字可能从生名册上被删去(启22:19),并且鉴于一个人相信了一段时间以后可能离开(路8:13),神召会总会否认关于一个人一旦得救就不可能失去救恩的立场。”--源自神召会“关于信徒救恩的安全(The Security of the Believer)”的立场
[2] 神召会官方“基要真理陈述(Statement of Fundamental Truths)”包含许多关于“在圣灵里的洗”和“灵洗最要紧的身体的证明”即“在圣灵里受洗的信徒最要紧的身体的见证就是可以使用方言说神的灵给他们的话语。”--源自神召会“基要真理陈述”第7、8点。在五旬节派的早期,他们还期待有一个激烈的、情感上的转变。
[3] “加尔文主义五要点:定义、辩护与文档”,David N. Steele和Curtis C. Thomas著,长老会和改革宗出版社(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Phillipsburg, NJ, 1963, 第40页。
[4] 如果正确定义“完全的堕落(total depravity)”,那么它仍然是圣经里的教义。圣经教导说,当人堕落之后,与神的关系坏到极处,不能做任何事情去取悦神(罗3:10-12)。加尔文主义将这个基本的真理往前发挥了一步(或是两步),事实上是在教导说一个人必须预先被圣化,并且重生,之后他才能在信心中转向神。这样的说法就是对现状的“完全无能力(total inability)”,是需要被否认的。
[5] 关于这句经文的另一个问题是加尔文主义的支持者如何使“神的先见”(或译预知,foreknowledge)成为原因。根据使徒行传2章23节,基督(被定十字架)是注定的(foreordained),也是预知的(foreknown)。实际上,这两个词被同时包括在这句经文中(KJV的翻译是Him, being delivered by the determinate counsel and foreknowledge of God,--译注),表明他们并不是同一个意思。使徒行传4章28节同样也说到神对基督而非信徒的预定(predestination),并且将我们带到罗马书8章29节。这样就显明,“神的先见”在“神的预定”之前。这样,从彼得前书1章2节,我们看到拣选(election,在第1节的希腊文中用的是eklektois)是“照父神的先见”。加尔文主义错误地将“先见”当作原因,并且与“预定”混淆了。
(本文原载“落枫居·陈阳文存”,地址:http://blog.photocy.org/?p=526。如需转载,请勿将正文与翻译文章分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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